會議場地借用

210會議室

會議人數上限建議 20 人;提供設備:單槍

注意事項 :
1. 會議場地使用管理辦法

2.本所會議場地借用時間為上班日08:0017:30
3.
借用本所一樓振興紀念室、204會議室及406 視聽教室等場地,或非上班時段之會議場地,請洽行政室劉淑慧小姐(02-33665865)辦理,經主管同意後始得借用。
4.使用會議室後,需負責恢復場地,違者將影響後續借用權利。
5.敬請借用者遵守以下事項:
(一)場地:
1.保持清潔,使用後如有髒污,應盡快清除,如無法清除,請通知行政室。
2.借用後須將會場內、外相關佈置物品(如海報、旗幟...)及借用設備全數清除及歸位,並通知行政室關門、關燈及冷氣。

(二)使用設備器材:
1.
使用設備器材以會議室已設置之設備為原則,如需其他設備請自行準備。
2.
敬請愛惜公物,使用會議室之音響、麥克風、空調冷氣等各項設備,應盡善良管理之責,勿隨意調動設備。
3.
若發現設備故障,請儘速通知行政室處理。

 

204會議室;會議人數上限建議 40 人;提供設備:單槍、無線手持麥克風4支
204會議室
406視聽室(前後照);會議人數上限建議 98 人;提供設備:單槍、無線手持麥克風6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