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議人數上限建議 20 人;提供設備:單槍
注意事項 :1. 會議場地使用管理辦法2.本所會議場地借用時間為上班日8:00至18:00。3.需借用非上班時段之會議場地或借用204會議室及406 視聽教室,請洽本所行政室劉淑慧小姐(02-33665865)。
4.使用會議室後,需負責恢復場地,違者將影響後續借用權利。
5.本所依據國內疫情緩和,將於2021/8/23起開放部份會議室借用。
振興會議室、204會議室及四樓視聽室原則上暫不開放。有特殊需求者,請洽行政室辦理,經主管同意後始得借用。